期末考试监考安排(定)

2011-06-17 10:43:35

各位老师:
    现将本学期期末监考安排(定稿)予以公布,请各位老师认真查阅各自的监考时间和地点,考前应认真学习并熟悉监考职责和监考人员须知(见网页相关通知),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监考前注“*”号的,为该场考试的主监考,负责领卷和回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认真彻底清理考场,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2004008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