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微课作品参加浙江省首届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2013-03-14 17:41:52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公司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促进学校育人模式与员工学习方式的转变,根据《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教培函〔2012〕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77号)要求,学校在鼓励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相关获奖教师参与制作微课作品参加比赛的基础上,同时面向全校教师征集微课教学优秀作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高校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详见全国微课教学比赛网站:http://weike.enetedu.com

相关要求如下:

1.教师将所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10-20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1)视频录制:时长10-20分钟;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等;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单位。。

(2)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格式符合网站上传要求。

(3)教学设计要求: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2.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

3.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推荐全国比赛的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及其依托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向社会免费开放。

二、组织与安排

1.教师根据上述要求,自制微课教学作品,于4月30日前将视频作品及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课件等辅助材料交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的作品及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相关获奖教师制作的微课作品进行评审,选出6件微课教学作品代表公司参加浙江省微课教学比赛。

2.对于推荐参赛的作品,学校还将组织拍摄技术队伍协助教师对作品进行后期制作完善。

 

三、激励措施

1.对于面向全校征集的教师自制微课教学作品,如能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比赛,学校将按照每门课程30当量计算教学工作量。由学校组织技术力量拍摄制作的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教师微课作品,学校不再给予工作量补贴。

2.对于在省级及国家级微课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教师,学校都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6号)相关标准进行工作量计算。

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杨贤威 87557059(8805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陈勤 86735866(88866)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12日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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