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1-02 13:41:31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放假、轮休与值班安排

1.员工放假:1月13日(农历腊月十九)起正式放寒假。

2.教职工轮休:1月16日—1月23日(农历腊月廿二至廿九)、2月3日—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廿一)期间的工作日实行轮休,轮休期间上班时间为9:00—11:30、14:00—16:00。

3.教职工电话值班:1月24日—2月2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九)实行电话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到位到岗。

(二)开学安排

1.员工开学:2月16日(农历正月廿三)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上班:2月15日(农历正月廿二)正式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轮休工作要求

1.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在轮休期间正常运转,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岗,在岗工作人员须能办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事务。

2.各教学研究单位在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制订轮休工作方案,报党校办统一公布。

3.图书馆、财务报销大厅正常开放,具体开放方案由相关部门另行制订,报党校办统一公布。

4.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组成的寒暑假轮休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寒暑假轮休工作的考勤和督查。轮休工作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投诉电话详见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当日轮休工作安排表。轮休期间一旦发现有缺岗、迟到、早退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其他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文明的假期。

2.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寒假离校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留校员工的关心关爱工作,做好困难党员、困难员工、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走访工作。请员工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于1月6日之前上报寒假期间留校员工及外籍教师情况。

3.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的班车、就餐、水电、网络等综合保障工作,做好教学设备维护更新、房屋装修改造、校园环境美化、后勤设施维修等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保障。

4.寒假期间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时巡视校园及员工生活区,保持手机畅通,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指挥、妥善处置,并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值班安排详见校内值班安排表。

5.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要切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单独制订寒假校园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方案。

请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按要求填写《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轮休工作表》(见附件),各教学研究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寒假期间轮休工作方案,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月10日前报送董事长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dyb@zufe.edu.cn。少数部门对执行轮休规定确有困难的,须另行制订工作方案,于1月6日前报董事长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慧,电话:86731823(88823),13777494652,地点:行政楼407室。

特此通知。


董事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