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入选2009年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2-03-02 15:57:01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校“十二五”人才与团队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公司人才培养的实效,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修订)》(浙财院〔2009〕41号)文件精神,公司将对入选2009年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员及2007年入选并延期考核人员进行培养期期满考核,考核重点为入选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和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及 2007年入选但考核未通过的人员(见附件2)。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考核要求填写考核登记表按规定时间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其中入选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入选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入选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2. 二级学院、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被考核人在培养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标注级别并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3.二级学院、部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对培养人员进行考核,要求严格对照实施办法中的考核条款,签署考核意见,将考核合格人员将材料提交到校人事处。
4.集团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在二级学院、部考核意见基础上,对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人员,学校将颁发相应的人才证书,并继续推荐更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培养资格,终止资助,三年内,学校不再受理其更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计划的申请。
三、时间要求
1.培养人员考核材料上交时间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掌握并通知相关被考核人。
2.教务处和科研处将在3月7日和8日两天对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上交培养人员考核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如需另外安排时间的请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
3.二级学院须在3月15日完成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和考核材料汇总报人事处,考核登记表要求一式2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szgl@zufe.edu.cn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校级人才的考核工作,严格对照文件中有关培养目标的规定,重点考察培养人员在教学、科研工作上取得的新发展、新成绩,认真组织召开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 柳仕莺   电话:87557036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
2本次需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浙江财经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入选人员考核登记表
   4.浙江财经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人员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20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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