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60号)精神和教育厅统一部署,公司可选拔1-2人作为推荐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1-2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并于3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校人事处。
(一)《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3);
(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8份,根据教育厅要求,三名校外正高级专家评议,为方便辨认,请专家打印评议意见,并亲笔签名确认,经对方单位公章确认,该评议意见请装订在《申报表》中,随申报表一同上交。
(三)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申报材料复印件1份(各部门须核对原件,并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
附件: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3、《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专家评议意见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1年3月11日
20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