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第四轮岗位聘任和合理配置、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初步制定了《浙江财经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学院第四轮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认真组织讨论,将书面修改意见在11月11日前反馈到学院办公室,便于学校出台以上制度。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第四轮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11.4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