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2-02-22 15:53:3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和学校人才选拔工作安排,现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
一、选拔范围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选拔范围:2007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但不得同时申报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范围: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选拔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并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3、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基金、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4、目前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基金、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
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3、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4、年龄在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选拔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全省共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由省财政资助每人12万元;第一层次培养人员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8万元、4万元。
四、材料要求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申报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1,附电子版,《申报表》中须附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注意编写目录和页码)。
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申报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3,附电子版)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4)
3、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注意编写目录和页码)。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于3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6)。
联系人:柳仕鶯         电话:8755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
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4.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校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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