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全面、公正的评价学校管理服务部门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2011]104号)精神,2011年度管理服务部门考核由学校领导考评、部门(单位)考评、教职工考评三部分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和部门(单位)考评在学校年终考评大会上进行评价,教职工评价办法由以前在年终考评大会上进行调整为实行网络考评,目的是增加教职工的参与面,以更好地对管理服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现将2011年管理服务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管理服务部门教职工考评时间为2012年1月5日-1月12日12:00。
二、考评对象:全校管理服务部门。
三、考评人员:学校本部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指标包括总体评价、团结协作、工作实绩、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创新、劳动纪律等情况。
五、考评程序:
(1)请各位教职工仔细研读管理服务部门的工作总结(公示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fe.edu.cn/ztzl/bmkh2011.htm),结合平时工作接触和了解,对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2)请各位教职工用自己的工号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点击门户首页左边“业务系统”中的“人事系统”。
(3)进入人事系统后,点击人事系统的左边功能菜单里的“部门考核”模块,进入后点击“部门考核表”,进入后点击“新增”后显示管理服务部门考核表。
(4)请各位教职工如实、客观对所有管理服务部门进行评价。部门考核成绩以“总体评价”作为依据计算,计算时,“好”折合为95分,“较好”折合为85分,“一般”折合为70分,“差”折合为55分。“团结协作、工作实绩、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创新、劳动纪律”等六个项目作为部门考核反馈用,以方便部门对自己的每个方面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加以改进。
(5)对所有部门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评价结果立即生效。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教职工只能评价1次,如对已评价结果需做修改,则需重新进行评价,统计时以后一次评价结果为准。
(2)请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考评,以便对各管理服务部门一年的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要求各部门、单位参与考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
(3)考评结束后,将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去除一定比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得出教职工的考评成绩,将结合年终考评大会上校领导、部门(单位)评价成绩,计算得出管理服务部门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