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一○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01-11 14:34:26

各教职工: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教职工在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财院〔2010〕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原则、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规定按照浙财院〔2010〕69文件执行。
       
二、由于今年采用的考核办法有所改进,学院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时,将按照学校文件第二节相关规定,其中教学科研工作当量按照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教师为20%,其他人员为15%,计算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数,学院考核优秀名额附后。
四、日程安排
1月10日—2月28日,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月28日3月04日,审核相关材料(教学科研业绩)
        3
月05日—3月07日,公示相关材料(教学科研业绩)
        3月08日,召开评审会
        3月09日—3月11日,公示考核结果
        3月14日,上交
教职工个人考核表和汇总表
        五、联系电话:86735880       联系人:杨剑勇
附1:《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财院〔2010〕69号)
        附2: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3: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附4:各部门优秀名额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2000002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