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省财政厅新近又出台了《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20号),要求各非集中核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公务卡开卡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开卡的,将会关闭授权支付模块现金结算方式。
为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我处联系了省财政厅指定银行为大家办理公务卡开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11年1月17日、1月18日两天
早上9:30—11:30;下午1:30—3:30
2、地点:行政楼一楼财务报销大厅
3、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使用)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一份)
附:
公务卡(客户版)110114.ppt
财务处
2011年1月14日